懶理投訴 官斥事主母不負責任

【本報訊】X在其口供透露,她被繼父侵犯超過一年,期間曾多次向母親投訴,母親更試過目睹被告與X一同衣衫不整,但卻選擇對女兒的求助聽而不聞。連主控官也罕有地在開案陳詞中批評X母在事件中不負責任。X母的行為也間接影響到X,X在受辱逾年後才下定決心揭發事件。

X表示,她向母親投訴多次「畀爸爸搞」,母親多數假裝沒聽見,對她處境全不理會。唯一一次例外,是有次她求助時被告亦在屋內,X母聞言便立即走去問被告「你有冇搞佢呀?」被告說無,母親便了事。主控官昨向陪審團稱,他無法猜度X母這樣做的原因,但指其做法不負責任和不適當。

被告常醉醺醺回家

X透露,母親的精神狀況需社工跟進。她指母親與其生父同住時,母親常趁生父上班帶男人返家,後來有鄰居將事情告訴其生父,引致父母爭執不斷,終於分開。母親後來與被告同居,被告彷彿取代了父親的位置,X說:「我都畀人笑過冇爸爸,唔想個家再冇多次,唔想細佬妹好似我咁。」故她一直無報警,只擔心自己會懷孕成為未婚媽媽。

X指母親跟被告同居後,仍不時會外出喝酒至醉醺醺回家。她有想過是母親不能滿足被告,被告才找上她。在這種環境底下,X承認自己在去年升中的暑假,曾離家出走六七次,要家人報警尋人。她亦承認自己任性和想拍拖,結果在男友及其家人鼓勵下決定報警,但因她覺得母親不相信她,故報案時無找母親,而選了阿姨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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