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提琴男導師涉嫌在城門水塘郊野公園謀殺女友人案,被告昨於高院自辯。他表示在住所附近公園認識死者,她喜歡在公園唱老歌,被告伴奏,兩人一拍即合。被告強調並沒有殺害死者,但於案發前一晚曾與她性交,更自爆因有病未能勃起,當時只能在死者體外射精,兩人早上起來並同到城門水塘郊野公園燒烤。被告又聲稱他擁有死者玉吊墜等物是死者送給他,至於其家藏有染有死者血迹的窗簾布,則是死者早前讓他取走的「污糟布」,但他不知布上有死者血迹。
在廣州出生,八六年來港的六十一歲被告黎國雄被控一○年十一月廿七日在香港謀殺女子馬麗芬(五十四歲)。曾三度結婚,現任妻子長居於內地的被告,自九五年起領綜援維生。被告供稱,約於一○年八月在梨木道公園認識死者,之後每隔一至兩星期到死者家一次及留宿,他更配備死者家的鎖匙;而他前後到過死者家留宿約十次,兩人曾性交約五次。
被告指案發前一晚到死者家過夜且性交,因患糖尿病、高血壓及肺病,吃藥後不能勃起,只能在死者體外射精。當日早上他與死者同到城門水塘郊野公園燒烤、作曲、吹口琴及唱老歌到晚上,死者相約翌日再到該處玩,稱不見不散。被告翌日到山上等候,直至下午死者仍無現身。被告當晚及翌晚到死者家過夜,均見不到死者,曾致電死者不獲。
案件編號:HCCC 38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