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警啤酒女郎同涉傷人

【本報訊】廿九歲休班男警與一名啤酒推銷女郎(廿六歲),涉嫌在酒吧與人爭執後再出手傷人,啤酒女郎被控普通襲擊,男警被控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及傷人兩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兩人否認控罪,法庭將案排期至八月十九日開審。啤酒女郎及男警分別獲准以五百及一千元保釋候審。

女被告朱婷婷被控於今年一月六日,在灣仔謝斐道一大廈外襲擊鄧瑞琦。男警陳錦煒被控在同時同地,分別襲擊鄧瑞琦及惡意傷害林長鋒。控方指出,兩被告與受害一方互相認識,因此要求法庭增加不准干擾控方證人的保釋條款。

案件編號:ESCC 233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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