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播粗口歌「F」足廿次

香港電台第一台今年三月在一個深宵節目中播放一首名為「F××k it(I Don't Want You Back)」的英文粗口歌,英文粗口「F××K」重複出現多達廿次,昨遭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強烈勸喻,要求港台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的相關條文,即避免使用一般人認為粗俗或不能接受的用語。此外,九倉電訊有限公司因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即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行為,遭通訊局罰款八萬元。

一名市民早前向通訊局投訴,指在今年三月四日凌晨零時至二時,港台第一台播放的節目「Sunday任我行」中,曾播放一首英文粗口歌「F××k it(I Don't Want You Back)」,英文粗口單字「F××k」在歌曲重複出現二十次。

通訊局考慮有關資料後,認為有關粗俗用語在歌曲中主要是用作加強語氣的助語詞或咒罵語,未必極度惹人反感,但有關用語在沒有事先警告的情況下重複多次,而且在歌曲中用以表達一名男子對其前女友的怨憤時,有關用語有時亦帶有令人反感。通訊局又認為,即使在成人聽眾為對象的深夜時段,有關歌曲的版本亦不適合在電台播放,而港台亦承認此點,故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促請對方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的相關條文。

九倉電訊誤導客戶罰八萬

此外,電訊管理局(通訊局前身)於○九年九月,收到一名曾訂用九倉電訊商業寬頻服務的市民投訴,指九倉電訊的銷售員早前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陳述,包括聲稱傳送速度為10MB,但實際速度較聲稱慢,僅得10M,又聲稱合約內有「無條件取消」的條文。通訊局經過數年的調查後,包括傳召九倉電訊的職員作供及檢視合約有關條文後,認為九倉電訊違反《電訊條例》內的相關條文,決定對九倉電訊罰款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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