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行政會議成員也說,現行政府之中有些問責官員未夠班。特區政策的源頭,正正出於行會成員和問責官員之手,好的政策是政策,不好的政策是垃圾。處理垃圾有謂源頭減廢,處理垃圾政策若比對減廢原則,自然也要把一班垃圾官員像減廢一樣減掉。
特區垃圾問題,由前朝搞到現屆政府,居然一成不變,繼續堆填政策,辦法卻是在原來的堆填區中再擴建,口說共同承擔,實際是共同叫將軍澳、屯門、打鼓嶺居民獨力承擔。
現址不夠填,便原址擴建,誰不懂?好比新界丁屋,三層之上加多一、兩層,人家不夠住嘛!但人家加建政府便說僭建,要限期自我申報,聽候拆除;政府加大堆填區卻叫擴建,居然還有臉面叫立法會撥款。垃圾議案提到立法會,又要乞求保皇黨,算是通過了大半,將軍澳反對聲量最大,竟然逃出生天,未至於永不超生。但問題未解決,不消幾年堆填區又要面臨飽和,按這班官員辦事效率,隨時一擴再擴!十餘年下來,就得一招,漸成死路一條,老百姓還要養這類官員嗎?
小學課本都會說,香港地少人多,這是對特區天然環境的描述。人多的延伸意義,自然是垃圾多,地少的意思,不就是說沒資源搞堆填嗎!掌管環境局的人居然參不破箇中道理。特區不只沒地方搞堆填區,就是搞得堆填區,將來不是擴建增大範圍,民居也會愈建愈近,將軍澳便是現成例子。
特區有地方都應先建住宅樓宇,不是堆填區,搞環境的,地少人多自是四字箴言,處理垃圾怎可能不考慮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