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留港 船長涉兩姦菲傭

【本報訊】中年船長休假留在香港期間,趁同居女友及兒子不在家時,涉嫌在家中先後兩次強姦菲傭,又藉與菲傭一同帶兒子到公眾泳池游泳時大肆非禮她。菲傭將事件告知朋友後,決定漏夜逃離僱主家並報警,被捕船長被控兩項強姦及兩項非禮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五十七歲被告梁永如,被控在去年七月廿五日於九龍城住所內強姦年約廿多歲的女事主X,另於同月卅一日在九龍仔公園泳池內兩度非禮X,並在同日於住所內再強姦X。

又疑公眾泳池內非禮

控方在開案詞透露,被告與同居女友及他們所生的七歲兒子居於案發單位,去年六月女友聘請X當家務助理,至七月廿五日被告休假在家,女友及兒子則分別上班及上補習班,被告趁X完成工作後在房休息時,藉拿手提電腦讓X上網期間先吻她及撫摸她,之後將X強姦。

六天後,被告與X帶兒子往游水,他趁泳池人流不多時,先後兩次摸X的腰至腋下,至回家後他再將X拉入主人房內強姦。X翌日致電向朋友商討,至八月三日凌晨待家中全部人熟睡後離家及報警。

X昨日供稱,被告事發時讓她使用手提電腦上網,她遂上facebook觀看自己孩子的相;惟被告卻把頭擱在她肩膊上,她當時想被告足可當她父親,但她向來敬老,沒有介意,怎料被告開始吻她,並伸手摸她的背,她感愕然及僵硬,本想離開卻遭被告推倒在床侵犯。

案件編號:HCCC 38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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