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我同陳振聰相識,佢出事時有向我求助,但佢有段時間太『犀利』,唔想同佢熟。佢由普通冇錢人變成擁有30億元身家,應該感到滿足,而今落得此下場,係佢貪而無厭造成嘅後果。但佢亦非危害社會罪大惡極,輿論對佢未審先判亦不太公平,貪婪醜惡的一面人人都有,有啲高官何嘗又唔係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