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民幣升值,令內地辦廠的港商經營成本加重,他們更惆悵的,還有地方各種名目的收費愈來愈多。下月起廣東省將實行工會經費收繳的新規定,企業要每個月向所屬地區稅局繳交所有員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款額,作為工會經費。
內地的工會法有規定,企業必須建立工會組織,所以這筆開支,每個企業無可避免。工會經費由稅局負責代收,並負責開支審批,六成會留予企業本身的工會申請作為活動經費,餘下四成則撥作上一級工會的經費。
東莞是廣東製造業重地,常住人口有八百多萬人,勞動人口數以百萬計,每年徵收的工會經費,估計達幾十億人民幣。這筆龐大經費的運用和去向,令人關注。例如:如何處理企業工會的經費申請?在東莞工作的港人,是否也一定要加入工會?經費的調撥如何監管?這些都應設立機制,清楚交代,以消除大家疑慮。
不少港企擔心,新規定七月份便實施,這除了增加企業負擔之外,工會的經費有了新規的保障,可能會助長工會坐大。根據內地的工會章程,工會有權參與協調解決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權益;企業如果裁員,也要將理由通知工會。
今後企業如何處理與工會的關係,也是一個新事物。企業要發展,勞資關係和諧非常重要,但如果變了由工會「話事」,後果堪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