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被控偽造和使用虛假龔如心○六年遺囑案,控方昨結案陳詞指,陳振聰處心積慮用假遺囑奪取龔如心遺產,但為免被龔知道,故一直將假遺囑保密,以待龔死後才公開;陳又到醫院觀察和記錄龔日漸衰弱的情況,看看尚要等多久才可公開偽造的遺囑,陳更在龔死後不足廿四小時便立即用偽造遺囑展開爭產訴訟。辯方今日會開始結案陳詞。
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稱,罪犯都會衡量罪行被揭發的風險和犯罪的得益,陳今次偽造遺囑是經過計算的,而且幾乎成功,他指吳崇武於○六年十月十六日無看過文件便簽名,若非王永祥在簽名前詢問龔如心可否先看文件內容,陳便已得逞。Perry指出,只要知道陳是龔的風水師傅,案情便一目了然,龔當日要王、吳見證的是一份不完整遺囑,應與其健康有關,該份遺囑是用來做法事或風水儀式,有可能是用來焚燒的。
Perry續指, 龔如心當日的身體狀況根本不能自己打字,她也不會四處找陳的個人資料打入○六年遺囑內,她當日心中只會想着自己要被迫開始在港接受治療,但陳卻暗示○六年遺囑是龔用打字機打出來,還出示一張一九五八年的證書,證明龔學過打字。Perry說,陳或是趁進入龔起居室的機會取得該證書,以支持自己說法,至於○六年遺囑以打字機打出來,因陳曾經營電腦公司,知道用電腦打印文件會留下線索,用打字機則不會,這可顯示陳是有計劃的。
Perry表示,○六年遺囑是偽冒的,故陳才會一直將其保密,不能讓龔如心死前知道內容,否則龔會宣布該份遺囑是偽造。此外,龔的○二年遺囑有五份草稿,陳為顯示○六年遺囑也有草稿,才會一併將○六年遺囑及無簽名的○六年遺囑草稿呈堂。
Perry稱,龔如心先後三次入股陳的宏霸數碼,○五年首次投資五百萬英鎊,她病得愈重投資便愈多,陳的記錄顯示龔○七年三月廿九日出現嘔吐和尿液有血,宏霸數碼剛好同日公布業績,龔三日後再注資三千萬鎊入宏霸,她兩日後便逝世;她在人生最後兩日不會有心投資做生意,她可能用錢買陳的「特殊能力」,並可能認為投資愈多,「特殊能力」便愈大,從中也可窺探到兩人關係。
案件編號:HCCC 18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