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剛為人父積犯又狎女童

【本報訊】有非禮少女前科的卅五歲已婚男文員,雖然剛為人父親,但在街頭看到十一歲小六女生「周街貼貼紙」,遂伺機上前恫嚇,指已用手機拍下她毀壞公物的「罪證」,要求帶走她盤問,女童誤以為他是「警察叔叔」,而跟隨前往他工作的天水圍一個臨時辦公室內。期間文員將女童綁手,非禮她胸及下體約兩分鐘始准她離開,女童將事件告知母親報警。被捕文員昨於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罪,法官將他收押至七月十七日,待索閱其背景和心理報告以及女童的受影響報告始判刑。

曾判入小欖 衝動犯案

被告謝肇銘被控在今年一月廿九日下午六時於天水圍天業路一個臨時辦公室內,非禮十一歲事主X。控方透露被告妻子當時剛誕嬰,又指他在○四年涉及非禮一名十六歲少女及藏有物品作非法用途等罪,曾被判入小欖精神病院八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本性善良,只因初任人父,面對巨大壓力才衝動犯案現已後悔。

案件編號︰DCCC 4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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