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詹培忠為楊家誠作供時透露,他約於十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楊,從朋友口中得知楊是大炒家,買賣股票數以億元計,得悉楊曾炒賣「959」(奧瑪仕控股)賺得「十億八億」,朋友有實質證據證明此事。詹知道奧瑪仕乃澳門新世紀酒店希臘神話賭場的大股東,詹也認識其老闆「街市偉」吳偉。詹培忠又說,知道楊家誠常到澳門賭錢,他說:「因佢(楊)係個暴發戶,突然間賺咗好多錢,佢去賭錢係正常嘅!」
詹培忠又透露,他次子的公司是創業板上市的建星環保科技控股(已易名)的大股東,早年於雲南經營紙業生意,及後改為在汶萊經營石油生意。楊於○七年六月向詹表示有意投資該公司,詹經兒子同意後,與楊進行場外交易,把每股市值四毫三仙的建星,以每股一毫子的價錢售予楊,楊數日後向詹支付二千八百萬元,並存入詹在澳門一賭場的戶口內,股票亦經楊在力寶證券的戶口存入楊在金利豐的戶口內。
詹解釋以如此低價進行交易,是因兒子想出售大量股票,但市場根本無法承受如此數量,當時亦是適當時機,故最終以低價售股予楊。至於楊把交易款項存入詹的賭場戶口,詹解釋是因兒子欠他錢。詹作供完畢後向法官稱,希望傳媒不要報道他以低價把股票售予楊,但法官指他無權指示傳媒如何報道。
另外,辯方律師亦提及,詹曾向楊的父親楊松發出一張三百一十九萬元的支票,詹指支票是給楊家誠本人,但無寫抬頭,是楊填上其父名字,詹亦記不起他為何把該筆款項給楊。被問及該三百多萬元是否大數目時,詹笑言:「希望控方唔好告我洗黑錢,但三百萬對我嚟講只係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