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庭上駁火 寸爆主控官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昨為捲入洗黑錢案的商人楊家誠出庭作供,竟遇上當年有份參與檢控他使用虛假文書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擔任本案的主控官,雙方可謂「冤家路窄」,令庭上充滿火藥味。詹接受李盤問時表現扯火,直指李刻意抹黑,多番打斷李發言,要法官高聲喝停,但詹連法官也不畀面,要法官降低聲量,並說:「我是來當證人唔係來畀你喝!」法官也嚴正表明:「我唔理你係乜嘢人乜嘢身份,我要管理整個法庭都是這樣做!」

擁有四十多年投資經驗的前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昨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他在庭上確認自己曾於九八年被裁定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成,被判監三年,經上訴後改為監禁一年;他另於九九年因涉及選舉開支的罪行被判罰款十萬元。主控官李定國盤問詹前,亦申報他於九八年詹案中曾提供法律意見,最終成功檢控詹。詹聞言即搶說,自己原被控六罪,最終僅一罪成立:「證明你(李定國)未必做得啱,政府應畀番六分之五的訟費畀我,但無做到。」

滔滔不絕 法官喝停

李之後在庭上指出,詹培忠當年被裁定罪成的控罪,涉及他在買賣股票的單據中使用虛假文書。不過,庭上翻譯卻錯譯為六項控罪均涉及這情況,又引起詹不滿:「你點可以分唔清六項控罪詳情便提供法律意見!」繼而滔滔不絕愈講愈大聲,法官游德康多次想叫停他亦不成功,最後要大聲叫「stop!」

詹培忠遭游官喝停即扯火:「你(法官)可否細聲啲,我是來當證人唔係來畀你喝!」游官回應說,他對每位證人一視同仁,他大聲說話是要庭上每人都聽到,而且是詹先大聲說話,屢勸不停。游官表明不容許詹向主控發脾氣,但也希望詹勿為此耿耿於懷,因法官與主控均是盡其本分。

不過,當李定國繼續盤問詹有關他在九八年案件買賣股票交付釐印費情況時,詹再度不滿,認為與此案無關並拒絕回答,直指李意圖令法庭相信其證供不可信,詹說:「(我)被政府不公平判決後仍可以擔任八年立法會議員,證明我的誠信、信譽是遠遠跨越政府!」但游官說:「首先並非政府定你罪,而是法庭定你罪。」並表明問問題是否與案有關由法官決定,下令詹須回答問題。

詹指主控意圖抹黑

控方續指,詹當年作供指不清楚交付釐印費程序,但昨日卻表現得很熟悉。詹解釋,因當年有關釐印費文件並非他準備才這樣說。詹作供完畢後向游官透露,他是前日才獲辯方律師要求出庭,他作供只希望法官能更了解此案,非為任何人。詹強調:「我向主控官大聲發言,是因主控意圖抹黑我!」但游官並無回應,只多謝他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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