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投訴 可控妨礙司法

【本報訊】虛報投訴個案是否要負上法律責任?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果有人故意向執法部門提供虛假資料,涉事人會被檢控,但控罪會視乎部門及犯罪者目的而定,最嚴重可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陸解釋,一般而言若向警方虛報投訴個案,會被控報假案及浪費警力;但如涉及其他政府部門,例如今次涉及的消防處,則會被控提供虛假資料。但如果犯罪人是想透過虛報,而令政府部門執法受阻,甚至阻撓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進行審理,可能干犯企圖妨礙司法公正,非常嚴重。而如果犯罪人以電郵發出虛假資料,同樣可被控製作虛假文書。至於以虛報手段來滋擾或抹黑他人,陸指受害者可從民事方式以誹謗罪控告滋擾者,保障自己權益。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