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公眾監察 矯枉過正

現時擔任公職人員或是機構領導,都會覺得要承受很多無形的壓力和監察,例如對出席率很是着緊,即使會議日期和其他事項有牴觸,但還是要先到會上簽名報到,在會議紀錄上便有了出席紀錄,至於是否熱烈參與討論,又或是有否發表了真知灼見等已變得不重要。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很多,為了滿足公眾監察當然是其中一項,但現在已是矯枉過正,對將事情弄好反而產生反效果。

關注重點 流於表面

首先聲明,筆者不是否定公眾監察的重要,反而贊成我們應該要有一個監察制度,好使公職人員的工作可以公開透明,從而達到制衡的目的。須知道公職人員執行和設計公眾政策,影響的是社會大眾,假如缺乏了監督和制衡,對大眾權益並不有利。問題是目前的大氣候是以放大鏡式的審視公職人員,但這種監察方向卻流於表面,形成監察一方只從所謂具體數據入手,於是出席率、發言次數便成了很「實在」的數據指標。一個很有趣的情形是,不少公職人員在委員會上從不看文件,只是隨心隨意的發表個人高見,殊不知這等意見早在討論文件或先前的會議紀錄中已有記載。結果不少會議大部分時間都是花在無謂的提議、發言、爭論,枉花了不少會議時間。但在紀錄中這些公職人員卻是亮麗的,因為發言次數多,可以在其年終報告中大書特書,至於發言次數多寡和意見質量是否成正比,卻沒有得到多大的理會。這是監察制度矯枉過正的一個案例。

另一個矯枉過正的例子是在海外公幹,早前報章報道了不少官員外訪的事情,傳媒集中在官員外訪次數,入住酒店規格、飛行時的艙位等級、飛行里數、宴客開支等等。正如開會出席次數一樣,大眾關注的重點往往只流於表面,外訪次數多了便被看成是公費遊埠。無異真的有官員藉外訪來圖私利,例如外訪開會只佔一天的時間,但其餘數天行程卻花在遊玩上,這些都是不該的行為,可是在我們監察過程中,往往墜入了數目上的迷思,而對外訪的需要與否反而忽略了。

因循苟且 港人悲哀

現在已是一個環球化的年代,工作上需要出差外訪很難避免,若果真的是有需要的話,根本不用考慮外訪次數是否已多,正如財經事務局每年都會往紐約和倫敦外訪。紐約和倫敦是國際金融中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官員往這兩地訪問交流是很合理的事。每年到訪這兩個環球金融中心更有需要,可是偏偏有傳媒質疑財經官員每年外訪紐約和倫敦,難道外訪城市應該是在金融發展上不成氣候之城市?筆者舉這例子旨在說出一個現象,就是當監察變成了吹毛求疵的時候,會令應該做的事都受到影響。筆者就有一個親身體會,本來有需要到外地盡職審查,但主事的公務員卻在猶豫,理由是不想外訪,怕的是授人以柄,當正常的公務因害怕不公平責難而龜縮,等於以不作為來消極面對,實在不是應該的做法,可這卻是公職人員的一個擔憂。

除此還有很多的情況,都是由於監督一方以過分陰謀的角度,去審視合理的行為,結果不論多合理的行為和做法,在給選擇性的報道和渲染後,令當事人備受困擾。筆者不是說我們不需要監察,而是監察一方不要用不合理的態度來審視每項行為。現時已遇到消極的不作為,將來會否愈演愈烈,令香港公職人員寧願因循苟且,起碼不用擔心給人抨擊的機會。假如事態發展是如此的話,真的是香港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