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的劉鑾雄屋漏偏逢連夜雨,其個人持有的南區深水灣道三號申請重建,但遭一間海外註冊的公司向城規會申請將物業的層數限制,由現時的四層降為三層,並施加高度限制。城規會收到超過一百份意見書,贊成限制物業高度,以免破壞周遭環境。項目若未能用盡現有高限重建,相信勢必「大冧價」。
深水灣道三號項目在今年一月獲屋宇署批出建築圖則,可於一層低層地下之上興建3層高住宅,涉及總樓面約八千一百五十六平方呎。不過,由於重建規模較地盤現有建築物明顯高出一層,有違區內階梯式建築群分布,並破壞周邊天然山勢及特色,一間名為Chance City Holdings Limited的海外註冊公司,在月前向城規會提交申請,要求地盤加設高限。
該申請建議將項目高限由分區大綱圖許可的主水平基準以上一百九十九點七米,以及停車間上最高三層(即合共4層),降低為不超過主水平基準以上一百八十七點八二米和最高三層(包括停車間),以反映現有建築物輪廓。有關建議意味日後業主進行重建,亦不能高於現有樓宇高度。市場人士指出,該項目重建樓層及高度大減,勢令物業價值大打折扣。
有關規劃申請在諮詢期間,獲不少居民及行山人士和應,城規會收到約一百零四份申述,絕大部分支持限制方案,包括創建香港認為地盤須減少可發展規模,以免與周邊環境不協調。有布力徑居民指出,項目重建會遮擋布力徑及深水灣道另一側房屋景觀,故強烈支持對該地盤加設高限。
行山組織山樂會成員亦表態支持加高限,認為黃泥涌峽景色美麗,很值欣賞,不應被遮擋。有支持該申請的行山愛好者指出,地盤重建後將會是一座過高、奇怪且不協調的建築物。
唯一反對的意見書,來自代表業主劉鑾雄的建港規劃顧問有限公司提出,認為該修訂高限申請不合理及不公平,現有大綱圖的規定應予保留。
深水灣道三號原由香港賽馬會持有,華置或相關公司於前年以約八億八千萬元購入,樓面呎價超過十萬元,為當時呎價最昂貴的亞洲物業,數月後,項目轉讓予劉鑾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