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物理學所限,正常地球人係冇可能同一時間身處兩個唔同地方嘅,所以有句成語叫做「分身乏術」。雖然台灣曾經有人自稱識得分身術,不過事後證實純粹係神棍嘅一派胡言,情況就好比香港有風水鴨自稱地下掘個窿就能夠心想事成,然後欺騙芳心寂寞嘅富婆獻上十億八億。
既然係分身乏術,當一個人又想返工又想返學,點算好呢?通常只可能二擇其一,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之不過咁,衞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諗到一條兩全其美嘅絕世好橋,申請一年大假去修讀法律課程,不過呢一年悠長假期仍然出糧,即係返學等於返工,一邊知識增值,一邊財富累積。估佢唔到嘅係,當時由林秉恩做署長嘅衞生署居然皇恩浩瀚照准如儀,任由一個員工唔上班都有權白逗人工,領取公帑接近一百六十萬元。
所以話啫,求學不是求分數,對於由納稅人供養嘅公務員而言,求學只是求着數。呢一件事經過《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獨家披露之後,納稅人當然覺得被搵笨。打個譬喻吖,你屋企嗰個菲傭失驚無神同你講,要去大學農學院修讀調理農務,所以申請一年有薪假期,受薪期間完全唔幫你打理家頭細務,你會唔會覺得呃錢之餘更加傷害感情吖?
好衰唔衰,原來類似事件唔止咁少。經過再三查詢,衞生署承認仲有三名員工修讀由港大社會學系所辦嘅刑事司法學士課程,包括一名藥劑師以及兩名科學主任,學費獲署方資助。根據港大社會學系網頁介紹,該課程一般修讀四年,最長不超過六年,每年學費四萬二千元。以衞生署三名員工修讀四年計算,總學費五十萬四千元。
喂,衞生署嘅主要職責係醫藥衞生,出錢供咁多員工修讀同法律有關嘅課程為乜呢?莫非衞生署有意撈過界,撈埋律政司嗰瓣?正如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衞生署接二連三被指安排員工修讀法律課程,令公眾質疑署方本末倒置。
計功夫茶話齋,一個人肯讀書雖然係好事,點都好過不學無術吖嘛,不過學費呢家嘢咯喎,梗係自己顧自己啦,唔應該由公帑埋單,更加唔應該放假唔返工照樣出糧。假如衞生署之外個個部門有樣學樣,康文署員工話要去學插花,方便管理公園花草,食環署員工話要去學詠春,方便捉拿無牌小販,唔通納稅人嘅血汗錢就咁攞去陪太子讀書咩?唔好玩啦,就算一眾無能局長有必要重新入讀幼稚園低B班,接受基礎教育再培訓,學費都唔應該由公帑支付啦,吓話!
總而言之,公帑不容亂咁嘥,衞生署慷納稅人之慨係不衞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