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再強調「要確保愛國愛港力量長期執政」,這句話的背後含義非常豐富,然而問題也不少。
首先,人們會問,為甚麼「要確保愛國愛港力量長期執政」呢?為甚麼「別的」力量不能執政呢?皆因北京認為,只有「愛國愛港力量執政」,才是自己最放心、最安全的執政。在北京看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執政權是中央授予的,既然如此,也只有中央「有權」把這個執政權授予甚麼人、甚麼力量。中央有這個「權力」和「意識」,自然就產生了「確保」甚麼人、甚麼力量「執政香港」的想法。
有了這樣的權力和權力意識,甚麼人是「愛國愛港」的執政力量,當然也就由中央說了算,甚至連「愛國愛港」這個「說法」也是中央「創造」的。不過,這個問題相對複雜,頗有主觀性、隨意性,不像「權力來源」、「權力授予」那麼「憲法」、那麼「法律」、那麼「清晰」,不容討論。中央講的「愛國愛港」是一個政治概念和標準,在香港這個自由而多元的社會裏,不易被「統一」。當然,最後還是中央說了算,中央信任誰,認為誰聽話,誰就是可授予執政大權的「愛國愛港」力量。
接下來的問題更難辦,是中央的「權力意識」、「信任判斷」解決不了的,這就是中央確保了回歸十六年「愛國愛港力量執政」,卻沒有把香港的事情辦好,沒有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落實好,沒有讓香港經濟、民生提高,反而亂象紛呈,老百姓的日子愈過愈苦,香港社會各個方面愈來愈「大陸化」。香港人會問,這就是北京要「確保」的「愛國愛港力量」長期執政嗎?這樣的執政意義在哪裏呢?局面如此不濟,北京的「確保」之說怎能讓港人認同和支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