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霸錶位闢私家「浴場」

車房將公眾咪錶泊位「私有化」,市民敢怒不敢言!元朗有車房長期霸佔公眾錶位,並將對出馬路闢作洗車場,洗車水更被排放至雨水渠造成污染。警方與環境保護署雖已介入執法,惟違例情況依然持續。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俱要求當局加強執法力度,還市民公眾地方使用權。

位於元朗市中心的豐樂里設有泊車錶位,駕駛人士李小姐發現上址錶位經常出現「齋泊唔入錶」情況,懷疑佔用者來自附近車房,「市中心錶位本身已經唔係好夠,但就成日見到有人霸晒啲錶位嚟擺車同整車,又冇入錶,有時見到警察嚟先嗱嗱聲入(錶)!」李又曾目睹有人不時在車房對出馬路洗車,將馬路視為洗車場,大量洗車污水不但濺濕行人,污水更直接流到雨水渠,擔心因此造成污染。

市民不便 投訴極都無改善

當區區議員呂堅承認曾接獲不少居民反映上述情況,已就問題跟進多時,卻因部門執法不力而解決無期,「唔單止地下濕晒,泊位又冇埋,搞到啲居民好唔方便,警方同環保署真係要派多啲人去巡,或者要罰重啲先得!」

環保署發言人指去年至今共接獲九宗涉及上址馬路洗車的投訴,曾多次派員調查,其中一次發現有人在一間汽車美容店外以水喉射水洗車,職員已作口頭警告,並重申必須在店內進行洗車活動及防止洗車水流出街外。發言人補充,任何人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該署至今尚未有根據上述條例對路邊洗車活動提出檢控的紀錄。警方發言人則說,如發現有車輛停泊於咪錶泊位而未有繳付費用,將向涉事車輛發出定額罰款告票。去年三月至今年二月,警方在上址一帶共發出七百零五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認為,「霸咪錶」與製造污水對市民及環境同樣造成影響,警方與環保署應盡快執法制止,以免情況惡化、繼而失控。

「我哋喺街邊見到嗰啲都係雨水渠,渠水會直接沖入大海,倒啲洗車水入去就會污染大海!」綠色力量總幹事文志森指,本港的渠道主要分污水渠及雨水渠兩種,經污水渠排出的污水才會獲污水處理廠處理,雨水渠的設立則為盡快排走雨水以防止水浸,一般只會有簡單濾網以隔走固體廢物,至於帶有清潔劑等化學物的車房污水將對海洋造成污染。

投訴組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