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講數變誤殺 青年囚八年

【本報訊】兩名男子在facebook留言爭吵後,各自召集夥伴相約在街頭「講數」,最終卻演變成集體毆鬥,期間一名中年漢被擊倒地上,復遭狂踢頭部,結果在半年後傷重不治。一名有份參與打鬥的青年事後被捕,有人目擊他曾向死者「起飛腳」及踩着對方頭部。涉案青年早前於高院承認誤殺罪,重囚八年。

官斥動作殘酷 罪大滔天

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襲擊動作殘酷可怕,罪大滔天。案發時年僅十七歲的被告劉嘉誠,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中學輟學後失去人生方向,當日只是盲目加入群毆,誤以為打人可解決問題,現已後悔。被告原被控謀殺罪,惟他早前改認較輕微的誤殺罪,獲控方及法官接納。

案情指四十一歲死者鄭日明的黃姓朋友與另一男網友在網上爭執後,相約在前年九月三日到旺角西洋菜街「新之城」商場外見面,鄭應黃之邀到場助拳。黃等人抵達後,突被人施襲,鄭被打倒地上及狂踢頭部,送院搶救,延至去年三月廿七日不治。

案件編號:HCCC 44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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