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涉貪案 明年五月審

【本報訊】轟動本港政商界的「許仕仁涉貪案」已轉介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昨日閉門進行排期聆訊,並將案排期在明年五月八日至八月十五日開審,預計審訊七十天,主審法官人選則未定。五名被告昨日均沒有到庭,案件於今年九月三日進行預審。

將傳召72證人

五名被告為前任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兄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昨日只有他們的律師團隊出席聆訊,閉門審訊歷時約二十分鐘。據知案件排期至明年五月開審,將傳召證人數目仍維持在原定的七十二人,但在傳召證人前是否會先作法律爭拗等程序,則暫仍未有定案。

五被告否認共八項控罪,其中許仕仁涉及全部八項控罪,當中他個人面對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在二○○○至○九年,擔任政務司司長、積金局行政總監等公職時,未有向政府披露曾接受跑馬地禮頓山的租約,以及多筆九十萬至逾一千一百萬元的款項及無抵押貸款等。

餘下五項罪名包括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罪,其中串謀控罪,指許仕仁串謀其他被告,在○五至○九年期間,作為公職人員,作出傾向優待新鴻基地產及其附屬公司的行為,以令許仕仁透過其他公司獲得款項。

案件編號:HCCC 9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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