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唐明治昨日表示,被告雖然號稱有會員管理制度,會懲罰違規會員暫停甚至永久停止會籍,但其管理其實甚為鬆懈,會員資料亦甚多錯漏。原告欲向被告索取誹謗貼文的撰寫人資料,因而亦舉步維艱。唐明治直言,無理由要誹謗受害人去承受被告管理欠佳的惡果。
唐明治昨引述被告行政總裁林祖舜於案件初審時的證供。林當時表示聘有兩名員工監察高登討論區,但通常將注意力集中在把貼錯區的貼文搬回正確位置,對貼文內容並不在意。雖然版規有規定禁止人身攻擊,但林承認不實謠言甚至違法訊息,有可能會在討論區出現,他又指員工就算閱讀貼文內容,亦未必能確定是否誹謗。
據被告一方說法,網民必須登記個人資料成為會員,才能在高登貼文。但唐明治昨指,原告在遭到誹謗後,曾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提供涉案貼文的撰寫人資料。但結果取得資訊後,卻多數殘缺不全,甚至明顯虛假,除欠缺真實姓名外,有人的電話號碼竟是99999999;被告雖要求會員給予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的電郵地址,但結果亦非人人提供,原告取得電郵後,又要再一次申請法庭頒令,要求ISP提供資料,過程困難重重。
至於被告的停止會籍措施,亦被原告一方質疑。唐明治指,上述各撰寫人均無因本案受罰。而在本案入稟後,被告雖有加強刪文,但仍不能改善會員誹謗的情況,在此期間,涉嫌誹謗原告的新貼文竟然多逾百條,但因被告在短時間內刪除,令原告無從追究。唐明治說,被告管理鬆懈,令公眾增加被誹謗傷害的風險,責任不應由受害人負。而本案原審的判決,就如給予被告免責特權,應該予以改正。
資料顯示,涉案先後貼文誹謗東方的網民,網名分別為「一時俊傑」、「徐晃」、「去支」及「湯川學」,東方在向首三名網民發律師信後,三人已在《東方日報》、《太陽報》及on.cc刊登道歉啟事,其中「一時俊傑」更作出賠償。東方亦透過法庭成功向職業訓練局取得「湯川學」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