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參加特首選舉落敗的前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選舉期間被揭發其九龍塘約道七號大宅有僭建地庫,屋宇署事後票控唐英年妻子郭妤淺及另外三名被告,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一日再訊。唐陪妻子出庭後強調「會承擔責任,有錯嘅地方會認」。
唐英年夫婦昨日下午乘坐私家車到法院,甫下車便手拖手,在十多名傳媒包圍下緩緩步入法院,期間兩人一直保持笑容。
案件提訊時,代表郭的資深大律師包樂文指需時與控方商討案件,故申請押後,控方雖已準備好審訊,但亦不反對。裁判官接納申請,並要求控辯雙方預先呈交預審表格,以讓法庭知悉各被告的答辯意向及審訊長度等資料。記者事後追問唐是否正進行「認罪協議」商討,唐則表示:「單單案都要同控方溝通。」
等候電梯期間,有記者談及唐與妻子去年底曾到南極旅遊,唐讚不絕口:「好靚,空氣清新,好平靜。」記者再問唐昨日心情,唐指着領呔的雨雲圖案,以幽默語氣說:「烏雲密布,間中有驟雨。」
唐與妻子離開時則重申相信香港的法律制度,認為「公道自在人心」。當被問及妻子會否認罪時,唐表示:「我哋會承擔責任,有錯嘅地方會認。」唐回應提問後與妻子離去,時值天降驟雨,隨行人士即時撐起雨傘為郭擋雨,唐則選擇淋着雨步向私家車,之後驅車離開。
郭現被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指她先後於○五年八月至一○年十二月,以及一○年十二月至一二年二月間,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便在約道七號建造整個或部分地庫連兩個天窗。
至於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則各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指他們明知而在給予建築事務監督的表格內作失實陳述,即指上址的新建築物已按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圖則建立。
案件編號:KCS 4904-49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