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追周星馳佣金案于文鳳付訟費

【本報訊】藝人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興訟追討七千萬元投資佣金案,周星馳早前申請將于的申索剔除,獲高院批准,但法官亦准許于文鳳修訂申索書後重新提交,同時下令這次申請要由于支付周的訟費。于文鳳不服判令,以書面要求改為各付自己訟費,法官昨頒下書面判決,拒絕于文鳳的要求。

于今次訴訟,是向周追討其出售山頂「天比高」獨立屋後應得佣金。今年三月法官指周仍未賣屋,遂應周的要求剔除申索,法官亦批准于文鳳改為申索投資顧問費用,並給予于時間修訂申索內容。

案件編號:HCA 158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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