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質疑香港那麼多事,為何行會竟然可以「無嘢傾」而休會,那就完全誤解了行會的工作。行政會議不是清談俱樂部,也不是時事討論會,更不是城市論壇,所以不會講東講西,隨便就最近發生的事件作討論;所有討論,一定是有政策局呈交的文件,所有成員的討論,都是以文件為討論的核心,就着文件的內容和範圍來發表意見,然後再作決定,所以一些報章列舉的所謂議題,可以拿到城市論壇討論,也可以在電台的烽煙節目中討論,但卻不會在行會中討論。
政府內部固然有不同的局、處部門,各有分管,而在這些政府部門之旁邊,還有大大小小的諮詢委員會,這些委員會也可以就着不同的議題作出討論,然後再由不同的政策局吸納,各有各的分工,所以不要把行會的職能角色無限量放大,又或者模糊。
其實,在政府高層,還有一個俗稱「早禱會」的會議,那個會議只是工作性質的會議,也就是方便政府工作,但沒有正式的憲政地位,但行政會議的角色和工作,在《基本法》已經清楚界定了,把行政會議廳的大門一關上,大家就只能做《基本法》賦予的工作,不能把它變成另外一樣東西。
行會休會,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所有文件都已經解決了,而部門又沒有新文件呈送上來,這就令到行會沒有議程。行會是政策審批決定機構,但開展政策的主導權在政策局,它們預備文件需要有一定的時間,所以行會審至無文件可審,是效率和速度的體現。再要加一點,就是行會不會拉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