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表東涌新發展方案,已屬遲來。原來的方案長期不能落實,致東涌發展一直面對眾多困難與問題,一是公屋過多集中,公私混合不足;其二則與此相關,公共服務設施不夠。
今次新方案在東涌東西填海一百三十四公頃,目標是提供四萬多個單位,另外在東涌東南發展,可容納九點五萬人,合共增容十五點四萬人,整個東涌會有二十七點五萬人居住,人口增倍,各方面的設施當可按比例增加。一切規劃妥當,東涌便儼然一個新市鎮。
不過,政府的宜居城市概念,較多是提升容積比例。公私住宅混合是適當,卻提不出其他宜居的概念:綠化與綠道怎樣?公共社會設施具體怎樣安排?更重要的是,東涌位處郊野,在保育、低碳方面應有更大的投入與規劃安排。雨水收集、廢水廢氣排放、固體廢物處理、清潔能源的設施等,乃至建築物的節能綠化等,這些低碳措施都應藉東涌新市鎮的發展落實成香港規劃的必然和固有部分。
至於所謂區域性商業樞紐,相信是應對港珠澳大橋以及國際機場的發展。對香港來說,這可以是對外的一個都市副中心的發展機會。不過,區域性商業樞紐與居民的社區之間的關係怎樣釐定呢?是互不相關,抑或是相輔相成呢?社區因素怎樣滲入到區域性商業樞紐,其中是否應分層分類多元化發展,不是簡單地把太古城或金鐘搬過來便算。
此外,遊艇碼頭是否一定需要呢?希望這不是房地產項目式的畫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