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出來行遲早要還

遲到好過不到。廉政公署立案調查湯顯明涉及的連串貪腐醜聞,現專員調查前專員,前所未聞,貪湯總算為香港創造了一項歷史,儘管這是一項不光彩的歷史。出來行,遲早要還,湯顯明三個字反過來就變成「明顯劏」,他這次插翅難飛,恐怕只能等「劏」了。

有人可能會擔心,廉署調查貪湯等於自己人查自己人,這是否合適。其實,從哪裏跌倒就要從哪裏爬起來,廉署的聲譽毀在貪湯手裏,當然要從他身上找回來,今次調查既是一次考驗,亦是一次自我救贖的機會,只要廉署依法辦事,秉公處理,便不難重建聲譽挽回形象,否則甚麼也不必再說。廉署調查煲呔曾爵士一案拖拖拉拉,已經一年多了,至今依然零交代,希望查貪湯不會又是虛應故事吧。

古人說,「古之置吏也,將以逐盜;今之置吏也,將以為盜。」廉署的職責本來是肅貪倡廉,專門對付貪官,但湯顯明卻掛羊頭賣狗肉,自己反而捲入連串貪腐醜聞,說來實在諷刺。當然,如果與內地貪官比較,貪湯也許只是小兒科而已,不值一哂,但不可不知,廉潔與法治是香港最寶貴的東西,失去這兩樣東西,香港與內地就沒有甚麼分別,「一國兩制」也就沒有甚麼意義了。所以,香港人對貪曾和貪湯窮追不捨,絕對不是小題大做,更不是吹毛求疵,而是為了維護核心價值,貪官千萬不要低估港人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