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外科教父」之稱的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七十二歲),因涉及隱瞞女下屬盜竊港大近三百萬元、挪用公款及逃稅等事,去年於區院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共四罪成立,獲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會上訴要求加刑,黃亦對定罪提出上訴,早前他並向法庭申請,批准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擔任其上訴代表;法官昨日判決時認為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論點,故此,接納黃的申請。
對於黃以案件受公眾關注作其中一項申請理據,法官指黃案與「許仕仁涉貪案」有別,黃案非關乎政府誠信聲譽,也不牽涉公眾對政府和香港商界信心,法庭不會單憑案件受公眾關注便接納申請。
案件編號:HCMP 6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