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炎炎夏日要享受透心涼,離不開冷氣機。冷氣機是高耗電量的家庭電器,一部能源效益高的冷氣機,能為市民節省電費亦環保。消委會測試市面十五款一匹窗口式冷氣機,十四款製冷量都有誇大之嫌,低於聲稱數值,最大的差幅達百分之八點三。在能源效益標籤方面,全部樣本顯示達最高的一級水平,但經消委會測算估計,只有八個正確,其餘七個只屬二級,較標示為低。消委會建議市民,選購冷氣機時,可根據能源標籤自行計算省電的冷氣機。
測試根據製冷量、能源效率、寧靜程度、使用方便程度、機身出汗及冷凝水排放等評分,最高評級五分,其中飛歌及日立兩款表現突出,總評同獲四點五分。所有樣本中,只有日立的製冷量超過聲稱;其他均低於聲稱,以珍寶冷氣機的製冷量差異最大(8.3%),德國寶的差異最少(2.6%)。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從測試結果顯示,部分冷氣機的聲稱並非完全可靠,機電工程署正就測試結果跟進有關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不過,上述聲稱和標示的差異,均在國際慣常做法及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容許的10%公差範圍內,符合有關要求。然而,消委會認為,市民期望廠商確保在市場上出售的產品品質,與聲稱的質量一樣。
消委會又假設市民每年使用冷氣機一百八十日,每日十小時推算,各樣本的每年電費為一千二百三十八元至一千三百六十五元不等,電費相差約百分之九,視乎實際房間面積、冷氣機調校至溫度及使用時間長短而定。消委會今年首四個月收到十七宗有關冷氣機的投訴,主要涉及價錢、維修及保養等,二○一二年全年投訴有二百三十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