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未婚媽媽涉嫌將四歲兒子供予男網友肛交案,控方昨於高院舉證完畢後,卅二歲女被告選擇自辯。她雖承認與已婚男網友唐立漢有過十多次涉及金錢的性關係,但她強調帶兒子與唐見面,並非出賣兒子作性交易;雖然唐在MSN網上對話中明言「拮過」其子,她也堅持唐只是「吹水」。惟MSN對話中亦踢爆她問唐借錢時,她曾表明欠款「喺阿B度扣」,惟她昨聲稱「阿B」一詞並無別意思,亦非指其子。
女被告供稱因唐已婚,故她認定對方只對女性有興趣,而她在事發的一一年間,三次帶兒子P到唐的住所,都只是「順便帶埋個仔去」。據涉案的MSN紀錄中兩人常談露骨性事,唐自爆曾與僅十二歲的男女童性交,更跟被告聊過「玩母子」等淫穢話題,又直認「拮過」P;被告當時則回應「唔知玩得幾多次,再大啲冇得玩」。
被告昨解釋有關言論,她指所理解的「玩」,只是大人與小孩的普通玩耍,隨着孩子長大,便會不願意跟隨媽媽。被告強調事發時沒見到唐與P肛交,她事後檢查P亦無可疑痕迹,故不信唐真有行事。另外被指給予P服用「瞓覺藥」,她解釋P常感冒難入睡,因知唐在藥房工作,便叫唐介紹藥物;但當唐給她藥時,她又覺擔心而沒有給P服食。
案件編號: HCCC 3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