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已遭革職 男警甩非禮罪

【本報訊】已婚男警兩個月間先後在輕鐵車廂內,涉嫌掀起兩名上學途中的中學女生校服裙摸腿臀非禮,他事後被捕遭控以兩項非禮罪,更遭警隊革職。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兩名事主在認人方面存有疑點,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兩女事主認人存疑

現時任職地產代理的卅歲被告黃寶震,被控在今年一月廿八日於行駛景峰站至何福堂站的輕鐵車廂內,非禮十五歲女事主X;另一罪指他去年十二月五日,於行駛安定站至屯門市中心站的輕鐵車廂內,非禮十七歲女事主Y。官指X只依賴黑色風褸作為辨認犯案者的重要特徵,而Y在認人手續中竟一度向警員提出回家考慮才作決定。裁判官認為兩名女事主在認人方面均有疑點,故裁定被告兩項非禮控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FLCC 5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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