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爆竊積犯 「凌晨一吻」囚42月

【本報訊】聲稱因仰慕日本人名字、於十多年前將身份證上的名字改為「凌晨一吻」的爆竊積犯,出獄不久再連環犯案,九個月內十一度到公共屋邨入屋偷竊,涉款逾萬元,今年一月到葵盛西邨再企圖下手時,被巡警發現當場拘捕。他昨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求情辯稱因名字奇怪,加上性格孤僻而未能如常人生活,才為餬口犯案,但法官嚴斥其罪行嚴重,將他重囚三年半。

名字取自譚詠麟名曲

有十八項爆竊和企圖爆竊案底的四十五歲被告凌晨一吻,其名字取自歌星譚詠麟早年名曲《凌晨一吻》,他原名譚永祥。被告承認十一項入屋犯法罪及兩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案發於去年四月廿七日至今年一月卅一日間,涉及九龍及新界多個公共屋邨,共偷竊現金一萬一千多元、多張八達通卡及玉石吊墜等。法官斥被告為專業爆竊積犯,窺準公屋戶主沒關好大門潛入單位「順手牽羊」,而且屢判屢犯,法庭必須調高刑期,加強阻嚇。

悲劇人物 活幻想中

辯方形容被告是悲劇人物,活在幻想中。被告父母早逝,無兄弟姊妹,本身性格孤僻,無任何朋友;被告是一名電影和流行音樂狂迷,心繫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事物,因個人愛好改名「凌晨一吻」,但亦因此名字令外人感覺他為人怪異,同事不敢接近他,工作和生活都出現問題。

辯方續指,被告有中二學歷,多年來做不同散工,至○四年起失業。被告原住公屋單位,惟一○年犯案被判囚三年,單位被收回。他入獄前有領綜援,出獄後因無法跟社工溝通而無再申領,他因無法維生才犯案。

被告已計劃出獄後搬入人口較稀少地區,並找一份晚上工作,望予以輕判。

案情指,今年一月卅一日早上十一時許,警員發現被告於葵盛西邨五座梯間徘徊,先後嘗試拉開兩個單位大門鐵閘,遂將被告截停。

警誡下被告承認正尋找機會偷竊,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於去年二月至今年一月間,曾十一度潛入多個公屋單位偷竊。

案件編號:DCCC 35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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