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調查人員從未出席或涉及由湯顯明個人安排的任何活動或事項
2. 除了正常廉署人員公務外,調查人員並沒有直接或間接與湯顯明有任何連繫或關係
3. 調查人員對湯顯明進行的調查,並沒有實際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或專業困難
4. 刑事調查的工作和進展,須定時交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
5. 廉署須全面諮詢律政司,特別是刑事檢控專員的意見,而律政司亦會就這事件給予適當的法律指示及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