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正式就「貪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連串貪腐行為展開刑事調查,是香港開埠以來首次有前廉政專員因任內的行為受查。律政司昨日罕有發稿,指已有足夠理據就「貪湯」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等刑事罪行進行調查,並決定交由廉署自行跟進,惟參與調查的廉署人員及整個調查程序必須符合「五大要求」,以免被指有角色衝突及不公。廉署隨即宣布由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直接領導一個專責小組徹查「貪湯」,由現任專員查前專員,絕對史無前例。
湯顯明先後被揭在任廉署五年間,涉嫌濫用公帑奢華款待內地官員兼送大禮,又被揭收取超豪禮物及瘋狂外訪等,多個政黨早前到廉署舉報,惟廉署認為自己調查可能出現角色衝突問題,故未有立即立案,罕有先就如何跟進案件諮詢律政司意見。
律政司昨日高調發出新聞稿,指根據一貫政策,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然而今次事件的性質及已引起公眾關注,認為應重點交代。律政司指出,基於現有資料,認為已有足夠理據就涉嫌干犯《防賄條例》及普通法「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的指控進行刑事調查。
至於應由廉署還是警方調查,律政司理解兩種做法均有支持論據,但小心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較適合由廉署調查,原因是廉署為調查該類投訴的專責機構,並擁有經驗豐富的內部調查隊伍,專門調查涉及廉署人員失誤或濫權的投訴,加上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並不涉及有關投訴,能恰當地領導調查工作。
為確保調查公正無私,律政司對參與調查的廉署人員及整個調查程序作出「五大要求」,包括調查人員必須從未出席或涉及由湯顯明個人安排的任何活動或事項;除正常廉署公務外,調查人員沒有直接或間接與湯顯明有任何連繫或關係;如調查人員就案件或涉案人士有任何實質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必須作出申報;需定時就調查進度及結果,向獨立於廉署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以及向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尋求法律意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廉署先後檢控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立案調查「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現又破天荒調查前上司湯顯明,「對香港真係好傷」。他質疑由廉調查「貪湯」令人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感覺,律政司必須加強監察。
不過,有份到廉署舉報湯顯明的前廉署人員林卓廷,則痛斥湯顯明已非「自己人」,由廉署調查並無不妥。另一舉報人、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亦對廉署展開刑事調查表示歡迎,但認為政府仍有需要成立有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貪湯」事件。
此外,內地官媒《中國新聞網》昨日大篇幅報道審計署對廉署的批評、湯顯明其後被揭的多項醜聞,以及港府與立法會針對事件展開的連串調查,顯示事件已引起內地官方與民眾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