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內地著名電子採購網站「阿里巴巴」上,有公司聲稱可收費二千五百元人民幣代辦「香港記者證」,更在網站上邀請代理加盟;不少內地網站亦圖文並茂報道,本港早前由「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首次統一發出「新聞記者證」及「新聞工作者證」,證件上更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字樣及疑似特區區徽的標誌幾可亂真。不過,香港政府新聞處指特區政府並沒有所謂「香港特區新聞管理局」或「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希望市民留意,處方知悉上述事件後,已將有關資料交警方處理。
近日一間名為「深圳市×××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網站上招攬代理代辦香港記者證,聲稱可代向「香港新聞記者協會」申請「香港記者證」,網站內詳列申請條件,如申請者須為出版、傳播機構的記者、攝影記者或為新聞業僱員,費用二千五百元人民幣,包括入會費、年費及服務費,如一次申請多名可獲價格優惠,申請者亦須繳交「年審費」港幣五百元。
多個內地網站近日亦刊登報道指,「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於今年二月十九日首次發出香港記者證的統一版本,更指不少香港媒體更換該款統一版記者證。
阿里巴巴集團發言人回應指,正研究相關商品是否合法,強調網站上有幾百萬件商品,如發現有商品非法,會採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