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撞船釀八死 船長舵手候懲

【本報訊】西貢東龍洲海面一○年底發生撞船意外,一艘內地運沙船遭一艘內地集裝箱船相撞沉沒,運沙船上十四名船員中八人死亡,警方拘捕集裝箱船的內地船長及舵手,二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辯方求情指涉案集裝箱船的設備違規情況並非太嚴重,船長事發後對意外有陰影且經常要求診,舵手在撞船前亦曾轉舵避免意外發生。法官將案押後六月四日判刑,兩被告保釋候判。

首被告是集裝箱船船長姚寶農(六十六歲),次被告是舵手林寶太(六十歲),均來自汕頭及無案底,現時無業,亦沒再在船上工作。首被告被控在一○年十二月七日,身為集裝箱船「惠金橋08」船長,沒確保船上包括掌舵指南針、雷達、訊號燈、廣播施備等設施性能良好,亦未能確保船員的安全。次被告則被控在同日身為該船舵手,沒在該船與運沙船「潤澤001」相撞時,及時發現及避免兩船處於相近距離,因而危害兩船各船員的安全。

集裝箱船撞沉運沙船

撞船在案發凌晨三時多於東龍洲東南面發生,運沙船沉沒,八人身亡,集裝箱船沒傷亡,水警拘捕兩被告。首被告九四年獲船長資格,○八年三月起擔任「惠金橋08」船長。首被告指當時剛落更在房休息,艦橋只有次被告及數名船員工作,他聽到船隻碰撞聲後返回艦橋,發現「潤澤001」正沉沒遂報警。

次被告自○八年三月已在該船工作,案發時在約一海里距離發現「潤澤001」,他聲稱有減船速及轉舵十五度,且有透過無線電通知對方船隻,未獲回應,惟對方亦同時轉舵終致兩船相撞。

案件編號:DCCC 1323/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