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客手法愈見「狼胎」

【本報訊】搬屋公司服務良莠不齊,市民隨時賠錢兼被「玩死」。消委會去年接獲二十七宗有關投訴,今年頭三個月已有五宗,且手法愈見「狼胎」,主要涉及物件搬上車後坐地起價、損毀傢俬拖延賠償、及搬運工人遲大到,用戶取消服務被殺訂。消委會提供五個「貼士」免墮「被劏」陷阱,包括留意特平收費是否有水分、留意報價時物件數量以件、箱計的「灰色」地帶、講定小費金額、保留收據、向不同公司打價。

消委會去年接27宗投訴

消委會指,投訴搬屋公司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物件搬上車後才坐地起價,由數百元加至幾千元、甚至幾萬元;二是服務質素差劣,損毀傢俬拖延賠償;三是搬運工人遲大到,用戶取消服務即遭殺訂金。對搬屋公司服務的投訴,一○年有四十三宗,一一年有三十宗,去年二十七宗,投訴雖然逐年減少,但市民仍應留意屈錢新手法。

消委會指,市民應揀信譽良好及相熟的公司,可向親戚或朋友查詢及介紹好公司,或向多間公司問價。一旦決定光顧,無論自行在網上報價,或對方派員上門報價,必須對計算搬運費的方式問清問楚,例如,物件是逐件計,抑或以籃、箱為單位計算,大件物品是否加費等。

另外,市民也應留意舊屋、新居是否有電梯,搬運時需否行樓梯,搬運的貨車的泊車距離是否很遠,對此是否需另收費用。只要事前將收費、小費寫得一清二楚,相信明碼實價可避免了爭拗。市民在搬運完後,應向搬運公司索取收據,更須小心報價特低的公司,工人可能索取較多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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