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拍國泰三空姐 旅團領隊候懲

【本報訊】新華旅遊一名男領隊帶團從曼谷回港時,在航機上用手機偷拍三名空姐的腿部但遭發現,事件最終報警處理。涉案領隊昨在荃灣法院承認在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獲准保釋至本月廿一日,等候法庭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記憶卡存多張空姐下肢相

案情指,四十八歲被告陸國雄去年十二月四日帶同團友乘搭國泰航機回港,一名空姐在航機起飛時,已察覺被告用手機對着她的腿部拍攝,後來另一名空姐在被告附近座位工作時,又發現被告用手機拍攝她,該空姐感到害怕,向一名男機組人員投訴。

該男機組人員向被告查問,被告承認曾用手機拍攝兩名空姐,並稱會把照片刪除,惟該機組人員查看被告的手機,發現被告的手機及兩張記憶卡存有多張空姐下肢照片,有些還看到臉容,包括該航機上的三名空姐,遂決定報警。被告到港後被捕,在警誡下聲稱因好奇而犯案。

警方檢查被告的手機及記憶卡,發現卅張照片及廿三張被刪照片,並有一段女性制服短裙片。

案件編號:TWCC 116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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