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妻拒復合 夫腐液毀容囚8年

【本報訊】六十九歲無業漢,打傷提出離婚的四十一歲妻子後,被警方拘捕獲准保釋;在保釋期間再找人扮女警務督察打電話給妻子,誘騙對方出來與他見面,要求復合,但被拒絕及出言侮辱,遂用通渠水潑向妻子,令妻子毀容。他於早前承認一項襲擊傷人罪及一項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昨被判監八年。

兩項控罪指,被告余添喜於前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天水圍天澤邨住所內襲擊其妻鍾金瑞致造成她的身體受傷,並於去年一月卅日在元朗西菁街兒童遊樂場向鍾淋潑硫酸。

女事主的右邊臉、雙前臂、左膝頭及頭皮被通渠水淋傷後,要接受植皮手術,留醫一個月後出院。她的臉和雙前臂現時留有疤痕,並要繼續覆診。

法官昨指,女事主在案發前一年已提出離婚,她首次被襲後更被安排入住和諧之家,但被告仍用謊言騙她出來見面。

法官斥懦夫行為

被告要求與她復合不遂,用通渠水潑傷她,這是懦夫和歹毒的行為,法庭要判阻嚇性刑罰;又指出被告大半生奉公守法至年老才首次犯法,令人感到悲傷,但是,法庭不會因他年紀老邁而額外減刑。

案件編號:HCCC 313/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