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夫婦向滙豐索償

【本報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其妻方綺娥,昨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滙豐私人銀行(瑞士)有限公司,指對方涉及違約及誤導,令李氏夫婦招致損失,因而要求銀行賠償,當中包括要對方退還廿萬美元(約一百五十六萬港元)、支付訟費及賠償利息等。

原告方綺娥及李柱銘,被告滙豐私人銀行(瑞士)有限公司。原告並無在入稟中透露詳細申索內容,僅列出原告要求法庭判決的事項。原告指其申索涉及五份結構性票據,而被告在這五份票據的事宜上涉及違約、誤導陳述、違反合約、侵權及違反受託人誠信責任等,原告因此要被告賠償。原告亦特別提到,為了其中一份票據而向被告支付了廿萬美元,要求對方退回該筆錢。

案件編號: HCA 77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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