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表示,「有需要時」會嚴肅及全面處理湯顯明事件。他這種「留有餘地」、為自己預設退路的說話方式,相信乃導致其民望長期偏低的原因之一。
市民聞言,不少有此疑問:「難道事件發展至今,仍毋須嚴肅及全面處理?」又或者「要到甚麼時候才須嚴肅及全面處理?」兩者皆反映梁振英不以一般市民接收的「波段」說話,與市民溝通存在基本困難。
為何「有需要時」才嚴肅及全面處理?以小人之心猜度,就是梁根本不想處理事件,希望時間可沖淡一切。但市民對政客,包括當上特首者,早已學懂以「先小人,後君子」態度看待,政客不實牙實齒表態便歸類小人。
另一小人猜想是,梁振英是看社會壓力行事。觀察輿論鞭撻是否愈來愈烈,是否引發數以萬計的市民上街抗議,才決定是否需要嚴肅及全面處理事件。若然如此,梁振英的表達是坦白的,想法卻是愚蠢的,因為如斯取態,明顯是被事態發展牽着鼻子走。
又或梁的意思是:先看廉署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調查,及其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有了結果,再作定奪。若如此,何不直截了當說出來?為何畫蛇添足,加入「有需要時」此條件?
事實上,密切注意廉署及立法會調查,又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閱覽報告再作跟進已是嚴肅處理;至於是否全面,無可避免須假以時日才能知曉,因為此乃各項調查及跟進的綜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