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五一假期,本港又發生一宗內地客投訴旅行社事件,但今次事件,港人的同情分卻落在被投訴的旅行社身上,網民對投訴者反而冠以「旅霸」的稱號。
何解?原來投訴者堂堂一個男子漢,在鏡頭前聲淚俱下,投訴旅遊車遲到,導遊不守時,還將話題扯到香港的法治,最後是要求旅行社給他一家四口每人賠償三千元人民幣及招呼他們在港多玩三天。如此「獅子開大口」,難怪新聞出街後,令港人嘩然。
本來,旅行社為旅客服務,做到最好,讓遊客賓至如歸,是其本分。對於一些欺凌旅客的所作所為,港人也深惡痛絕,贊成對有關旅社加以嚴懲。春節期間要旅客在旅遊車過夜的事件,有關旅行社最終被除牌,就是一個例子。
由於有旅遊車壞了,旅行社要臨時調動另一車來接待旅客,因而遲到了一小時,應屬情有可原。旅客行程被耽誤,心有不快,口出怨言,本也無可厚非。但投訴者卻藉此借題發揮,提出過分和完全不合理的索償,那就使事件完全變質了。
筆者認為,此類「旅霸」行徑,不可助長,擔心此例一開,陸續有來。所以,遇到不合理的苛索,有關當局應盡快為旅行社主持公道。寫到此,筆者忽然記起廣州黃埔古村一副對聯:「處世有良規剛柔並濟 治家無別法勤儉交持」,很有意思,很有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