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曾中招 倫敦判決
倫敦法院上周判麥考密克三項詐騙罪名成立,麥考密克昨日前往法院聽取判決。法官霍恩(Richard Hone)嚴斥麥考密克,指他為追求巨額利益,出售大量無用的偵測器,可導致無辜民眾傷亡,判麥考密克入獄十年。
麥考密克向伊拉克、比利時、聯合國等多國及組織,出售三款假偵測器,共賺約五億九千萬港元。麥考密克宣稱它可偵測爆炸品、毒品,但調查人員指它只是由一款探測高爾夫球位置的器材改裝而成。
本港警方亦於○五年世貿部長級會議在港舉行期間,購入麥考密克出產的兩套ADE651偵測器,懲教署於○五年至○九年間,購入四套ADE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