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施政報告中提出向十八區區議會各撥款一億元推行「社區重點項目」,上月底是提交建議書的限期,但民政事務總署僅收到葵青、北區及黃大仙三個區議會的計劃書,多個區議會仍就撥款用途爭拗不絕,其中油尖旺區議會曾提出三項建議,包括興建社區中心及美化天橋底等,有待三選一,東區區議會則有興建東區廣場及於北角建設扶手電梯之爭。
民政事務署早前透露,暫只有三個區議會就一億元撥款提交了正式計劃書,其中黃大仙區建議擴建黃大仙廣場及改善摩士公園劇場設施、葵青區建議用作推行長者及社區健康服務,北區建議改善粉嶺蝴蝶山及畫眉山行山設施。
其餘十五區仍未達成共識,如油尖旺區議會曾提出三項較多人支持的建議,包括美化整區天橋、活化天橋底及興建共融社區中心,有待三選一。東區區議會則為了在譚公廟道對出空地興建東區廣場及大戲舞台,及在北角半山興建行人電梯和天橋作爭拗,需待下月再討論。
人口較多的元朗區,其中鄰近元朗市中心及屬於鄉事派的區議員,支持在市中心興建社區服務大樓或社區會堂,但天水圍區區議員則要求於區內興建政府街市,兩項目均可能要用盡一億元撥款,不能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