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荷蘭一間藥品貿易公司前年初與內地一間公司交易時,收到一個偽冒電郵,要求藥品公司將三百多萬港元貨款存入一個香港戶口,該公司不虞有詐按指示存錢,遲遲未收到貨物,而內地公司亦未收到貨款而作出追討,藥品公司始知受騙並向港警舉報。警方調查後發現該香港戶口由一名內地漢開設,再追查下發現他利用該戶口和另一個香港戶口,約在十個月間清洗了六億四千多萬港元的黑錢。被捕內地漢昨於區院承認兩項洗黑錢罪,被重判入獄五年。
已婚被告賴松財(卅七歲)持雙程證來港,報稱打理父親的茶葉生意。案情指,警方調查該騙案時,揭發被告是涉案戶口所屬公司的獨資東主,並發現他在港共開設了兩個戶口,該兩戶口在一○年十一月至一一年九月間,共有逾一千二百次存款紀錄,涉款逾六億四千萬港元,大部分款項在短時間內便被提取或轉帳至其他戶口。
被告去年八月中從內地來港時被捕,警誡下他承認按老闆莊夢飛的安排來港開設公司和戶口。辯方求情指被告非案中主腦,只收取約五萬元人民幣作報酬。
案件編號:DCCC 13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