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入自訂車牌計劃後,令馬路上多咗唔少創意車牌,但市民自訂車牌時有一定限制,例如唔可以令人覺得車牌代表政府或任何政府部門,早前運輸署拍賣一個睇落好似懲教署英文縮寫嘅車牌「CSD HK」,結果引起懲教署員工不滿。不過,原來唔係人人都對車牌咁敏感嘅,我哋就聽聞有前線執法警務人員喺打擊車輛超速行動(影快相)中擺咗個大烏龍。
為以資識別,政府司級官員座駕車牌都係沿用其職銜英文簡稱,好似政務司司長「CS」、財政司司長「FS」、律政司司長「SJ」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CJ」。
話說今年年初,有位新紮師兄喺機場執勤「影快相」時,見到一輛車牌只有兩個英文字母嘅房車高速掠過,仲忍唔住報咗一句「自訂車牌XX超速」,諗住叫前面路障夥計截停有關涉嫌超速嘅車輛。
唔使畫公仔畫出腸,相信大家都知道呢部車輛會係乜嘢來頭,但有冇抄牌就唔知喇!事後有人話呢位熱血嘅新紮師兄「太正直」、「太盡責」喎!不過,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就算高官座駕違反交通法例,警方都唔應該手鬆,反而係知法犯法,應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