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法官私查商標案捱批

【本報訊】東區法院一名裁判官,在審理一宗涉嫌售賣偽冒著名雪靴品牌「UGG Australia」產品的案件時,竟私下登入「UGG Australia」的網站查看,更使用在網站內看到的資料來質疑被告的證供,甚至用作將被告定罪的基礎。上訴庭批評該名裁判官私下進行調查並不中立,亦不公正,推翻其定罪的判決。

行為不公正 被告上訴甩罪

上訴人張利星及其公司,被指在鴨脷洲一單位售賣偽冒「UGG Australia」雪靴,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為售賣目的而管有偽冒商標貨品罪成,被判監三個月但緩刑年半,以及罰款三萬五千元。他之後提出上訴。上訴庭接納上訴人指該裁判官私查行為不恰當,未能在審訊中維持中立公正,推翻其定罪裁定。但上訴庭亦強調,相信裁判官並非偏見或不公,只是希望盡力了解案件。

案件編號:HCMA 49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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