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信託基金 考慮注資9億

【記者鍾雅宜報道】何東花園保育失敗促使政府檢討私人歷史建築保育政策,其中就研究設立法定文物信託基金的研究報告出爐,報告建議基金的職能應包括持有及保育政府擁有歷史建築,並為私人歷史建築提供維修資助等職責,政府可向基金提供一筆過撥款,基金則透過投資及會員制等籌募營運經費,假設啟動資金為九億元,初期每年收入可達七千萬港元,但報告認為保育私人歷史建築問題錯綜複雜,相信信託基金亦難以在短期內解決。

發展局於一一年十一月委託機構就設立法定文物信託基金的可行性及架構展開研究,本月中完成報告,報告建議職能包括為私人歷史建築提供資助、推行外展及教育工作及提供技術及研究服務等。

報告又建議政府可向基金提供一筆過撥款,或立法將一批可帶來收入的物業轉歸基金,基金亦可設會員制,以會員費、入場費及租金收入等增加收入,報告假設啟動資金約有九億元,估計營運初期收入為六千九百萬元,包括四千五百萬元的投資收入及二千一百萬元的租金收入,每年大概的開支則為五千七百萬元,而籌備需時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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