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貪曾」愛將的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五年間向各地政府官員及機構豪送近廿二萬元「紀念品」,引起立法會議員高度關注。廉署提交的補充文件進一步揭露,湯顯明贈送的禮物非比尋常,包括價值逾四千元的花坑石擺設、價值逾二千元圍巾,更離譜的是與其他廉署人員開公數,向中聯辦一名官員送贈一部價值約一千六百元的相機賀對方榮休;而眾多獲贈禮物的人士亦以內地高幹為主。
廉署向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提交的補充文件指,湯顯明自○七年上任以來,先後向各地政府官員及機構送贈禮物一百卅七次,其中逾一百次是送贈予內地政府官員及機構,禮物總數約一千四百份,總值近二十一萬九千元,每份由最低二十元至最高逾四千元不等,差異極大,部分為廉署的官方紀念品,部分則為非廉署「出產」的紀念品,當中最貴重的,是湯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送贈的一件老虎造型花坑石擺設,便花掉納稅人四千一百四十元;另一件送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的羊形雕刻擺設,亦盛惠二千三百七十七元;此外,湯顯明曾向多個內地部門送贈的香港景水晶擺設,每件亦達二千三百五十二元。
至於湯送贈予各地政府官員的禮物亦不失禮,包括八套總值四千四百元的集郵冊及郵票套摺,是供專員贈送予到訪廉署的訪客;湯亦曾於一○至一一年度送贈一條價值二千零八十二元的保暖圍巾予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席;更離奇的是湯於○八至○九年度送贈一部價值一千六百五十元的照相機予一名中聯辦官員賀對方榮休,記錄又顯示湯曾送贈一支價值逾一千六百元的廉署紀念筆予一名中聯辦官員。
王永平接受本報訪問時指,他在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時,對部門首長送贈紀念品是沒有限制的,全靠官員自律,而他很多時送贈價值不高的《香港年鑑》,最貴的紀念品亦不過數百元,他認為,從湯送贈紀念品的價值所見,「的確係貴咗啲」,認為立法會應繼續跟進,亦應邀請湯顯明到立法會解釋。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反映廉署送贈禮物沒有劃一準則,「鍾意送乜就送乜,送畀邊個就邊個」,認為應有一套標準指引,亦不應送予個別官員,而是應送贈部門。他又謂,湯頻頻向內地政府官員及機構送禮,不難令人聯想到剛獲任為政協委員的他是為個人利益鋪路。
廉署發言人解釋,相機是湯與其他廉署人員送贈中聯辦一名官員的榮休禮物;集郵冊等主要收集香港郵政過去一年出版的精裝郵票,至於水晶擺設則按官員級別不同而送贈。根據廉署常規,廉署人員出席地區社交活動,如社區人士的婚宴時,若有兩名以上廉署人員獲邀出席,可購買一份上限為八百元的禮物;至於送贈禮物,並無明文規定,專員會就訪客身份及活動場合作出適當的決定,廉署已就有關事宜完成檢討,正制訂指引以及金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