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家暴警員妻子 控訴同袍涉包庇

【本報訊】男警熱奶茶淋妻案後日判刑,受害人劉女士痛斥警方處理該案時涉包庇同袍!她指稱報案後最少三次有警員力勸她不要追究,警告會「搞散成頭家」,丈夫會失去工作、長俸及宿舍等,並疑有人誘勸家傭勿作供,否則僱主坐監就飯碗不保,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亦無把個案轉介社會福利署跟進。劉直指不少警察把工作壓力向妻子發洩,但警妻多因司法程序漫長或經濟原因而啞忍,使施虐變本加厲,要求警方正視。

屢勸不追究 疑誘家傭不作供

劉女士和男警丈夫有一名八歲女兒,去年十月遭丈夫拉開上衣淋潑熱奶茶,再用凍水淋臉,早前他被判襲擊罪成。她指事發前常被恐嚇,「我沖沖吓涼,佢熄燈同熱水爐,甚至爆開門指嚇,但我唔想個女係離異家庭長大,所以底線係唔出手打我。」可惜事與願違,迫使她報警。

但警方調查期間疑有人「出口術」包庇同袍,最少三次勸她不要追究,其後法庭傳召家傭作供,有警員又疑向家傭稱作證或令其工作不保。劉指錄口供翌日,因丈夫拒簽轉介,竟未獲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只獲入住向晴軒,而非入住庇護中心。

她指警員涉家暴案,需諮詢律政司意見,過程漫長,消磨受害人意志,「個女怕黑,會賴尿,咬牙,成日發噩夢」,多次要求下社署才轉介女兒接受心理輔導。她促警方訂立程序處理警員家暴,包括拘留施虐者及定期向受害人匯報調查,並立法保障作供家傭。

警方回應指,因案件的司法程序未完結,不作評論,強調每宗家暴案都按既定程序處理,並以跨部門模式保護受害人及其家人,市民若認為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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