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富豪求緩付四億贍養費遭拒

【本報訊】身家估計約十六億港元的一名富豪,早前與妻子離婚就分產問題對簿公堂,高院原訟庭去年裁定,富豪要向前妻支付四億元贍養費。富豪不服提出上訴,並聲稱現時手頭現金不足,向上訴庭申請在上訴案開審前暫緩執行付費的判令。上訴庭昨否決其申請,但就准他即時支付的金額降至一億八千萬元,當中在七日內先付八千萬元予前妻,一億元則在卅日內存入法庭帳戶。

如一般離婚案的慣例,法庭並無公開這對前夫妻的身份,僅以英文字母作為兩人代號。判詞指案中丈夫「CSYR」於八三年與前妻「CMM」結婚,丈夫在二○○○年繼承父親大筆遺產後,其財產更大幅增加。

必須即付1.8億

原訟庭去年十月十日判決指:丈夫要向前妻一次過支付四億港元贍養費,但亦下令前妻要將夫婦在加拿大居所的一半業權、及另一間在天后廟道全權物業,轉為丈夫名下。判詞更透露此金額大約等於丈夫財產的四分之一,換言之他財產總值大約有十六億元。

丈夫在判決後提出上訴,上訴案已定於十月廿九日審理;另他要求在等候上訴期間暫緩支付四億元但被否決,故他對此點早前申請上訴,其理據指他財產中除一億七千多萬元是銀行存款、三千多萬元由其兄弟保管的現金外,其餘都是信託權益、投資權益及放債形式存在。如要他即付四億元,等於要他變賣家當,若日後其上訴得直,再將財產歸還給他只是徒添麻煩。上訴庭昨判決指理據不足,故否決其申請,但考慮丈夫手頭現金有限,故將他要即時支付的四億元減至一億八千萬元。

案件編號:CACV 24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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